户口迁移后,档案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了解落户地的具体档案要求。不同城市对于落户所需的档案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准备档案之前,建议先咨询落户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档案要求和标准。
根据落户地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档案材料。一般来说,档案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档案:包括高中档案、大学档案等,这些档案中应包含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卡等必要材料。
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在国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如退工单、离职证明、职称材料等。
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如果档案目前在自己手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联系原单位或学校:尝试联系原单位或学校,看是否能对公转递档案。如果原单位或学校同意,可以请他们协助将档案转递到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
申请调档函:向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申请调档函。调档函是档案转递的必备材料,只有持有调档函,才能将档案从原单位或学校转递到新的服务机构。
办理档案转递:按照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将档案通过机要文件的形式转递到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个人不得私自携带或转递档案,否则可能导致档案失效。
如果原单位或学校无法协助转递档案,或者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无法开具调档函,可以考虑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激活和转递。但请注意,选择第三方机构时,应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将准备好的档案材料提交给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将正式转递到新的户籍所在地。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人社力〔2015〕468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会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民在办理完户口迁移后,可凭户口簿或者手机“随申办”APP出示相关凭证,在原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出申请。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提前了解并咨询落户地的档案要求,确保档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尽量通过原单位或学校转递,以减少麻烦。
如果选择第三方机构协助转递档案,务必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