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法律对诉讼时效起算点有特别规定,则依照其规定。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三年,符合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可以相应中止、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因以下情形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应当知道”包括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等。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主要依据权利人的主观认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的时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重新计算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