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5日电 25日,*ST沐邦公告,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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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沐邦”或“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ST沐邦还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ST沐邦及相关主体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存在重大会计差错。2025年3月1日和4月30日,*ST沐邦披露两次《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预付给募投项目施工方等供应商(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关系密切),再安排供应商将部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经过几次划转后转入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银行账户,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再将部分资金以往来款形式转回给公司用于偿还借款、日常经营等非募投项目,上述行为构成了募集资金的违规使用。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其中:2024年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1.68亿元,截至2024年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07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605.63万元;2024年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2.61亿元,截至2024年末,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845.59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526.25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沐邦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廖志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豪安和张忠安作为公司其他关联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四、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6项公告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ST沐邦、沐邦控股、江西豪安、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ST沐邦还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
*ST沐邦称,公司与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泽盈”)签订了9264.53万元的借款合同。因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晟泽盈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余姚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余姚法院于2025年6月裁定冻结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沐邦和邦宝教育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其中冻结募集资金金额为9747.08万元。公司与晟泽盈于2025年7月11日达成了和解协议后,公司因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晟泽盈向余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余姚法院于7月21日、22日从内蒙古沐邦和邦宝教育募集资金账户中合计划扣9746.59万元。此次被司法划扣9746.59万元后,截至2025年7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尚有2686.27万元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
*ST沐邦提示,公司此次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不符合募集资金的约定用途,未来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公司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9746.59万元,累计已被司法划扣2.28亿元,对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被司法划扣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中2686.27万元仍处于被司法冻结的状态,如未来不能解除冻结,对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和司法冻结造成的资金缺口存在募投项目延期从而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据*ST沐邦此前披露的一季报显示,2025年第一季,公司营业收入6027.79万元,同比减少59.28%,归母净利润-9948.61万元,同比减少18.56%。
据*ST沐邦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销售、益智玩具业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25日收盘,*ST沐邦收跌1.98%,报4.94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