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拓展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扩大深化服务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要落实好这些政策举措,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大力提振消费,需要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零工市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零散工、临时工、短期工等人群提供服务,有效促进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图为2025年4月8日,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零工市场,求职者向工作人员了解用工信息。人民图片 何华文/摄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实施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就业群体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多措并举稳住股市,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好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实施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今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地方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要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等。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优先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申领和支付流程,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消费品价格监测,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违规骗补套补行为。
大力发展服务消费。从放宽准入、减少限制、优化监管等方面入手,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扩大健康、养老、助残、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等审批流程,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加快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完善游艇、房车露营等新型消费领域管理机制和行业标准,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
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完善外国人入境居留政策和免税店政策,推动扩大入境消费。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政策对消费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不断激发潜在消费。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不合理经营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详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尹艳林文章《切实强化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策划:黎海华 审核:王兆斌 监制:牛京辉)